据白云区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贵阳市白云区委批准,白云区纪委监委对白云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朝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朝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曾朝明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白云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白云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曾朝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白云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