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20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因掩盖不良贷款、投资管理不到位、贷款 " 三查 " 不尽职,被罚款共计 260 万元。
同时,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公司一部负责人葛云凌,被警告并罚款 5 万元;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胡江、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支行行长张海,分别被警告。
此外,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丁强团队负责人、信托经理丁强,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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