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 8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将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升级为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结合我市及上游地区降雨情况,目前,暴雨落区重叠度高,易诱发内涝、山洪风险,且预计将有上游洪水入境。对此,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专业骨干到市应急指挥部上岗,参加联合值守。水情组、气象海洋组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滚动测报预报,及时发布雨水情信息;调度组做好我市主要行洪河道调度运行,提出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建议;抢险组根据汛情组织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通讯组做好通信保障工作;物资组做好调运防汛物资准备;交通运输组筹划集结防汛抢险救灾行动所需运输车辆;保卫组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路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
此外,市防指市区分部、农村分部分别做好中心城区排水和涉农区农田排沥,蓟州区防指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并做好受威胁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其他各工作组按照预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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