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8 月 15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金罚决字〔2025〕62 号)显示,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款 " 三查 " 不尽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 30 万元。
甬金罚决字〔2025〕63 号显示,因挂靠类贷款管理不审慎,黄奇(时任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宁波市海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03 月 16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士东路 89 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236 条,周边风险 19 条,历史风险 1 条,预警提醒 7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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