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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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网报道,据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8 月 14 日 21 时许,骑电动车从广西出发游玩的廖某(男,19 岁)途经秀山县官庄街道一民房时,向住在此处的彭某(男,32 岁)提出借宿、借电源给电动车充电、帮忙介绍工作等需求,彭某拒绝,双方发生争执。廖某离开后,彭某回房屋休息。廖某于次日凌晨 2 时许持刀潜入,将彭某杀害。
接群众报警后,秀山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办,于 8 月 15 日 13 时许将廖某抓获。廖某对自己被彭某拒绝后,心生怨恨故意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已被秀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粗粗一看,案件已经侦破,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承认了犯罪事实,只要稍作整理,就可以移交起诉了。有些网友更是直言,案件很简单,直接判就行了。
但是,仔细推敲,此案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还有太多的细节需要深入调查、仔细推敲。
首先,骑电动车从广西到重庆游玩,感觉骑行压力不小。虽然也不是没有可能,步行到其他城市游玩的事都时有发生,骑电动车外出游玩,就更是有可能了。只是,犯罪嫌疑人才 19 岁,其父母就对其不闻不问,允许其骑电动车出广西游玩了?且廖某人已到重庆,至少应当骑了很长时间的车了,那么,到底已经离家多长时间了呢?其家人是否知情呢?期间有没有与廖某联系呢?廖某都与家人说了些什么?
第二,廖某与彭某此前熟悉吗?如果廖某此前与彭某,也就是被害人不熟悉,这就奇怪了,两个不熟悉的人,廖某竟然就向被害人提出借宿、借电源,还要帮忙介绍工作,有点不可理解,也难以想象。退一步讲,一人在外,遇到困难,向人借宿、借电源还可以理解,也有一点可能的话,刚见面,连对方是干啥的都不知道,就要求人家帮忙介绍工作,就完全不可想象了。除非双方此前就熟悉,或者双方已经聊了很长时间的天,或者被害人是开饭店什么的,不然,其中一定有蹊跷。
第三,对方不答应自己的要求,就心生怨恨将对方杀害,超出想象。日常生活中,求人办事不成的,比比皆是。更别说,两人还不熟悉,怎么就生怨恨了呢?怨恨来自哪呢?如果说是在其他地方受了气,跑到这里将被害者当作出气筒,因为言语不合,一时冲动将对方杀害,倒也是可以说得通的。问题是,廖某是借宿、借电源,并要求帮忙介绍工作,应当不是带着气而来,那么,为什么会如此怨恨被害者呢?" 恨 " 是从何而来呢?这么小的年纪,不该藏着那么多的 " 恨 " 吧?
第四,既然被害人所住之地是一个街道,说明住在这里的居民并不少,向被害人借宿、借电源不成,还可以向其他居民求助,实在不行,可以求助民警啊,为何非要被害人性命呢?难道廖某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吗?就算是青春期冲动,也不至于冲动到如此程度吧。毕竟,与对方并不认识,没有那么大的仇恨的。就算对被害不帮助自己有些怨恨,也不至于达到需要将其杀害的地步吧。
第五,廖某有没有某些方面的疾病,平时有没有冲动的习惯,也需要调查清楚。如果廖某有精神疾病等,则需要调查,其在游玩过程中正处于发病期,那就需要调查清楚了。而从借宿、借电源来看,应当没有什么问题。而要求一位不认识的人帮忙介绍工作,又似乎应当有些问题。那么,为什么家人允许其一个人电动车外出呢?人不见后,有没有报警呢?日常生活中,廖某有没有过超常的举动和伤人的行为呢?都需要通过调查弄清楚。
从总体上讲,这起杀人案,实在太蹊跷,个中有太多的细节从道理上说不通,从法理上也难以站得住脚,必须一个一个地厘清楚,把每一个细节都摸透了,避免给案件审理带来错误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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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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