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势传媒 昨天
智能汽车新规 手不能离方向盘 不备案OTA不能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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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势 Auto-First 丨刘天鸣

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再次强化,进一步杜绝智能驾驶方面的虚假宣传与夸大宣传,强化 OTA 升级活动的备案,并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事件事故报告与深度调查。

8 月 13 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信部在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为有效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进一步做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有关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智能网联汽车的监管。在智能驾驶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应当在车辆 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显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以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和操作,避免驾驶员将组合驾驶辅助功能视为自动驾驶功能使用。

企业在开发使用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密切监测驾驶员的驾驶状态,在驾驶员出现脱手、睡眠等脱离动态驾驶任务的情形时,及时采取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限速、靠边停车、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禁用等警示或控制措施,以便驾驶员及时接管车辆和降低安全风险。同时要求企业不得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

在智能网联汽车 OTA 升级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车企严格执行 OTA 升级(软件在线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开展 OTA 升级活动,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不得通过 OTA 方式隐瞒缺陷,确保生产的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与准入产品一致,并承担产品安全责任。对频繁开展 OTA 升级活动的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将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核查。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企业在广告与商业活动中不得做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不止于驾驶辅助系统,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企业应当避免夸大宣传车辆驾驶性能,误导消费者以不合理的高速驾驶车辆。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中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等情形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召回技术机构开展过度宣传等问题的技术认定工作,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专项联合调查,依法做好整治规范工作。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将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事件事故报告与深度调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加强事故深度调查与分析,并对企业事故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企业未按要求报告事故信息的,将向社会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对企业在事件事故报告中存在隐瞒或遗漏重大事实的,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行专项核查。

今年是驾驶辅助系统全面普及的元年,噱头式的营销伴随着技术的普及化,不仅加深了行业的内卷式竞争,更影响到消费者的购车决策与用车生活。

为了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稳健发展,工信部等部门从 4 月份开始,便加强了驾驶辅助系统等新技术的监管力度,让车企在传播驾驶辅助系统时少了噱头多了准确性。

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将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与驾乘安全,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有序平稳发展,防止 " 内卷式 " 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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