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8 月 8 日,十堰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茅箭支行因贷款三查未尽职,被十堰金融监管局对机构罚款 25 万元,对何芳芳、况璐等责任人员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茅箭支行成立于 2018 年 04 月 08 日,注册地址为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 99 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0 条,周边风险 5086 条,历史风险 0 条,预警提醒 2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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