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8 月 7 日,辽宁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金罚决〔2025〕43 号)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辽宁金融监管局警告,罚款 20.5 万元。
同时,辽金罚决〔2025〕41 号显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宋万宝(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 4.5 万元。辽金罚决〔2025〕39 号显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郑新(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 3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156 号 13 层、15A06、15A07 房间,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97 条,周边风险 266 条,历史风险 1 条,预警提醒 1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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