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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8 月 4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淄金罚决字〔2025〕44 号)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 0.5 万元。
淄金罚决字〔2025〕45 号显示,因欺骗投保人,洪旭宇(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代理人)被警告并罚款 0.8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03 月 31 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世纪路 218 号 B 座 5 楼,经营范围包括:在淄博市经营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 " 团体长期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62 条,周边风险 4224 条,历史风险 0 条,预警提醒 3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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