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能源网 07-17
刚刚,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文:强烈谴责这六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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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多啦

来源 |  华夏能源网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 hxny3060)获悉,7 月 17 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

文中提到,2025 年 1 月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试运行,叠加新能源猛增、煤价下行,批发均价由 1 月 0.362 元 / 度降至 6 月 0.339 元 / 度,降幅 0.023 元 / 度;而零售用户合同价仅微降 0.003 元 / 度,部分零售用户从售电公司购电的价格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0.364 元 / 度),价差红利未能有效传导。

目前超过 49 家售电公司的售电均价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 1.05 倍,还有众多零售用户的购电成本高达市场均价 1.1 倍以上,甚至部分售电公司购销价差高达 0.1 元 / 度以上。

文中列举了当前零售市场交易(即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交易)存在的 6 大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现象,并强烈谴责:

一是部分售电公司利用信息差,向用户传递错误的市场政策和行情信息,甚至采用欺骗话术诱导用户签订畸高价格合同,涉嫌价格欺诈。例如故意将 " 零售交易电价(即上网电价)" 说成 " 到户电价 ",以降低电费名义诱导用户高价签约。零售价格高出批发价格 0.05 元 / 度以上的售电公司有 51 家。

二是部分售电公司涉嫌通过伪造假公章、假合同的方式签约用户,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电力交易。

三是部分售电公司违规要求用户将交易平台账号密码交由保管并代为操作,将电子签章授权给售电公司人员,存在售电公司未经用户同意自行操作抬高合同价格的违规行为。

四是部分 " 居间商 " 与售电公司达成协议,在售电公司给出基本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向用户抬高价格,从中赚取差价牟利,并与售电公司进行分成。

五是部分用电企业负责电力采购人员与售电公司签订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高价合同。

六是部分物业公司、地产公司故意从售电公司以超高价格(部分高于 0.4 元 / 度)购电,将购电成本转嫁于其转供的租赁商户,从中套利。

原文如下:

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

各经营主体: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 1 月 0.362 元 / 度下降至 6 月 0.339 元 / 度,降幅达 0.023 元 / 度;但是零售用户从售电公司购电的平均价格仅下降 0.003 元 / 度,部分零售用户从售电公司购电的价格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0.364 元 / 度)。目前超过 49 家售电公司的售电均价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 1.05 倍,还有众多零售用户的购电成本高达市场均价 1.1 倍以上,甚至部分售电公司购销价差高达 0.1 元 / 度以上。

电力用户投诉反映我省零售市场交易(即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交易)存在诸多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现象:一是部分售电公司利用信息差,向用户传递错误的市场政策和行情信息,甚至采用欺骗话术诱导用户签订畸高价格合同,涉嫌价格欺诈。例如故意将 " 零售交易电价(即上网电价)" 说成 " 到户电价 ",以降低电费名义诱导用户高价签约。零售价格高出批发价格 0.05 元 / 度以上的售电公司有 51 家。二是部分售电公司涉嫌通过伪造假公章、假合同的方式签约用户,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电力交易。三是部分售电公司违规要求用户将交易平台账号密码交由保管并代为操作,将电子签章授权给售电公司人员,存在售电公司未经用户同意自行操作抬高合同价格的违规行为。四是部分 " 居间商 " 与售电公司达成协议,在售电公司给出基本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向用户抬高价格,从中赚取差价牟利,并与售电公司进行分成。五是部分用电企业负责电力采购人员与售电公司签订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高价合同。六是部分物业公司、地产公司故意从售电公司以超高价格(部分高于 0.4 元 / 度)购电,将购电成本转嫁于其转供的租赁商户,从中套利。

对以上行为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予以强烈谴责!

以上行为严重违背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初衷,严重扰乱市场交易秩序,影响电力市场批发价格向零售用户有效传导,政府相关部门高度关注。在经济稳增长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情况下,部分售电公司为获取暴利抬高用户电价,阻碍了实体经济降低用能成本的要求。为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障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畅通批零价格传导,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将加大信息披露和违规行为监控力度,逐步完善零售市场信息披露体系,加强电力用户价格分段分布情况、零售价格偏高售电公司等信息披露力度,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

请各经营主体对照上述不合理现象及时纠偏,依法合规参与电力交易,真实有效传递市场价格。电力用户要重视并学习电力市场相关交易政策,关注交易中心披露信息,提升交易能力,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售电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场规则开展交易,客观真实向用户宣传电力交易政策规则、市场价格信息,强化优质服务和合规经营理念,获取合理收益。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已针对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征求意见,要求市场化用户参照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形成分段价格。当前,省内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未形成分时电价,为实现市场化用户按照分时价格结算,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编制分时交易方案,组织相关市场主体,在原有零售服务合同的基础上,补充签订能够强化分时电价传导类的套餐。

请各经营主体高度重视、友好协商,选择既能满足双方需求,又能契合现货价格信号、合理传导批零价格的零售交易套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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