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1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太保产险、太保寿险及相关责任人开出 1074 万元巨额罚单。
太保产险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警告并罚款 472 万元,安徽分公司被罚款 30 万元,河南分公司被罚款 50 万元。
相关责任人叶明满、陈森、李淑会、王姝、冷海鹰、欧阳晴虹、毕姝晨、叶蜀蓉、殷勇兵、沈丹吉、席于林、石可、余辉、孔德云、姚睿、阮宇红等被警告并罚款共计 99 万元。
太保寿险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警告并罚款 353 万元。
相关责任人赵鹰、胡乐天、陈福生、姜凯英、黄江宏、孙建军、蒋全、孙谷飞、叶蓬等被警告并罚款共计 70 万元。
来源 /大河财立方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