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7 日,浙江宁波夏女士在杭州千岛湖沪马探险乐园景区参与蹦极项目,她跳下后一瞬间被撞伤了下巴和鼻子,几天后被确诊脑震荡。夏女士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她闭眼被工作人员推了下去,中途感觉脸上有水,一摸发现是血。7 月 3 日,景区回应:" 已在和家属沟通,景区不会逃避此事。"
女子在景区蹦极后确诊脑震荡
鼻青脸肿住院治疗
夏女士是宁波人,今年 20 岁,6 月 27 日和家人一起到杭州千岛湖沪马探险乐园景区体验蹦极项目," 我当时穿戴好了所有安全装备,因为比较胆小,教练让我跳的时候抓住海绵枕。我当时在露台上做了一会儿心理建设。" 夏女士说,自己到半空中时,忽然感觉一阵剧痛,被什么东西撞晕了几秒。等醒来时,发现脸上有水," 我以为是被激出来的眼泪,用手擦了擦,才发现是血,当时特别害怕。"
夏女士说,她感到鼻子和下巴很疼痛,等到蹦极结束,她告知工作人员自己不舒服," 工作人员带我去了附近的一个诊所,工作人员和我说,可以留下联系方式,后续有问题再找他们,于是我就和家人一起回去了。"
夏女士蹦极的画面
夏女士说,回家后,当天晚上感到持续性的恶心、呕吐、头晕,鼻子和下巴被撞的地方越来越肿,还出现了吃不下饭的情况," 喝牛奶都会吐出来,连续几天一点胃口都没有。" 于是夏女士前往当地医院就诊," 我前后去了两家医院,都诊断出我是脑震荡。"
夏女士的诊断书
夏女士认为,自己的脑震荡是蹦极导致,因此与此前留下联系方式的景区客服联系," 我在蹦极前,通过景区的小程序买了保险,所以我想问景区要一下我的保单,但对方一直未能提供保单,反而是向我发来了免责协议。"
夏女士说,自己蹦极时,让朋友在一旁拍摄,但自己下降时幅度很大,有几秒没被拍到," 恰巧就是我被撞到的几秒钟,我现在希望景区可以提供监控视频,让我知道到底是怎么撞到的。" 但目前为止,景区未能提供监控视频。
当事人仍在住院
景区回应:在沟通中
7 月 3 日,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致电涉事景区,对方表示会负责到底,不会逃避此事。当被问及事情细节以及是否能够提供保单和监控的问题,对方称自己是票务工作人员,会有专人和记者联系。处理此事的景区工作人员后来致电记者,表示自己一直在和当事人母亲处理沟通该事件,其他信息暂时无法透露。
对此,夏女士表示,景区处理此事的态度很敷衍," 我通过客服向他们告知了我受伤的事,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不想管。网上新闻视频没有发布之前他们没有主动联系过我妈妈,我妈妈主动联系他们,他们也只是敷衍地说等治疗好了找保险报销。"
从夏女士提供的视频来看,她目前的下巴、鼻子伤口依然清晰可见," 我是做妆面模特的,脸部受伤对我的工作影响很大,我现在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痊愈。我目前都没有精力统计花了多少医疗费,也没有交涉费用问题,我就是希望对方可以承担责任。"
夏女士脸部受伤
夏女士说,7 月 2 日白天,自己的视频引起关注后,她妈妈第一次接到了景区电话," 景区工作人员说会来看我,但目前还没来 "。
蹦极从业者:教练必须有从业资格证
记者搜索发现,网上报道蹦极受伤的案例不是很多见。蹦极从业者王老师告诉记者,蹦极的从业者都需要通过笔试和实操经验拿到从业资格证,教练都会持证上岗,而且在让顾客跳的时候反复做安全提示," 蹦极在极限运动里,属于相对来说稳妥的,受伤的概率不是特别高,当然,蹦极毕竟是极限运动,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律师认为,《民法典》第 1176 条有规定,组织者在履行提醒注意的义务后,比如蹦极运动中提示高血压、心脑血管等疾病的人员不能参加,因此而发生损害的,是能免除组织者大部分责任的,但在本事件的描述中,并无此类情况,那么景区大概率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夏女士是碰撞伤,并非自身疾病,说明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做的是不到位的,可能构成侵权责任。另外,夏女士是自己购买的保险,并非景区的责任保险,个人的商业保险和景区的赔偿责任是不冲突的,即使拿到保险理赔也不能免除景区的赔偿责任。
来源 |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 张冰晶 实习生 刘芳
剪辑 | 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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