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06-17
润丰股份:中期业绩预告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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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润丰股份 ( 301035 ) 06 月 16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公司有中期业绩预告吗 ? 别的公司一季度增长百分之二十、三十就及时预告,公司一季度大增百分之 60 多也不吱一声。请王总、邢秘抓好这项工作,把公司的情况按照证券交易的规则及时传递到股东这里,让股东也分享公司成长的快乐。谢谢 !

润丰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和对公司的关爱,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业绩预告的规则中明确中期业绩预告并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运营团队的风格也是习惯于专业领域内精进、安静、专注和纯粹地坚定实施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这也是为何公司一般不会就非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事项进行披露的原因。公司未来也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业绩预告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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