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 月 10 日福成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李永兴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永兴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2025〕18 号 ) ( 以下简称《警示函》 ) 查明的事实 , 李永兴于 2022 年投资设立的福成实业 ( 海南 ) 有限公司目前从事肉牛屠宰加工业务 , 与上市公司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福成股份 ) 相关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 违背了福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李永兴作出的 " 不投资于业务与本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 的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李永兴予以监管警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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