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 月 9 日方正电机公开信息显示,陈颖、曾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戴思敏、高飞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审计项目整体情况致同所为方正电机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 , 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曾涛、高飞是 2019 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 高飞、陈颖是 2020 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 高飞、戴思敏是 2021 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 曾涛、戴思敏是 2022 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方正电机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方正电机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因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上海海能 ) 商誉相关资产组 , 导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不准确 , 方正电机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三、审计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 ( 一 ) 致同所在方正电机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2019 年审计中 , 致同所知晓方正电机 ( 越南 ) 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越南方正 ) 不属于最初方正电机收购上海海能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 , 且越南方正、上海海能在业务方向上也明显不同 , 致同所虽通过访谈、获取书面说明等方式获取了管理层对于将越南方正纳入资产组的考虑因素 , 但未根据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 , 未充分评估管理层提供的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 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其审计结论。 ( 二 ) 致同所在方正电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致同所在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总体审计策略中虽已考虑到商誉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 , 但在相关审计底稿中 , 未见对资产组划分的合理性设计并实施充分的复核程序 , 未充分关注方正电机管理层此前提供信息的后续进展情况 , 未就资产组范围及商誉减值会计估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致同所在方正电机 2019 年至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涛、高飞、陈颖、戴思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罚决定如下:
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二、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曾涛、高飞、戴思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三、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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