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6 月 4 日消息,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 60 万元 / 人调整为 70 万元 / 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 120 万元 / 户调整为 140 万元 / 户。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 个月且购买住房,可享受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5 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 70 万元 / 人、140 万元 / 户。在支持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方面,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有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20 万元 /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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