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05-26
鸿远电子:根据《公司法》等规定查询相关信息需提供证明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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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鸿远电子 ( 603267 ) 05 月 26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贵司截止到 5 月 20 日股东人数是多少人?

鸿远电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披露要求,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总数。对于其它时点的股东人数,根据《公司法》等规定,查询相关信息需向公司提供证明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文件,核实股东身份后将予以提供。您可将相关证明文件和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603267@yldz.com.cn。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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