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5 月 13 日消息,据洛阳市住建局住房中心,洛阳新修订了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此次新修订的认购条件主要在 4 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在户籍方面,将申请家庭 " 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满 3 年 " 调整为 " 具有洛阳市城镇居民户口(含县区)满 1 年 "。在住房方面,将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20 平方米调整为 30 平方米,同时继续沿用了家庭人均房改房、集资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20 平方米的规定。在申请人员年龄方面,将单身申请人年龄从满 28 周岁调整为 23 周岁,同时取消了不超过 70 周岁的规定。在工商注册方面,将申请家庭 " 不允许有工商注册 " 调整为 " 允许申请家庭有 1 个注册资本不超过 5 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注册 "。同时,此次新修订的认购条件继续沿用了之前申请家庭现行的收入、车辆、婚姻以及优抚家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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