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 ( 001258.SZ ) 公告称,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哈密清洁能源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立新能源。此次委托管理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托管费用为每年 60 万元(含税),托管期限至丙方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或丙方持有的全部新能源风电、光伏发电资产交割之日。此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与能源集团及子公司哈密清洁能源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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