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4 月 8 日,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云南旅游 ")发布公告,其全资企业华侨城(深圳)文化旅游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设计院 ")已就永州湘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永州湘源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事宜,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该案件已获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据悉,此次仲裁案件源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设计院与永州湘源签订的《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设计院负责永州华侨城卡乐文化旅游项目的创意、设计、工程施工、游乐设备研发、生产、采购、安装、调试以及项目管理等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但永州湘源自 2021 年 9 月以来长期拖欠进度款,经设计院多次催告,仍拒不支付。
根据公告,设计院此次提起仲裁,主要请求裁决永州湘源支付前期费用(包括创意设计费、项目管理费、品牌输入费)1 亿元,室内设备进度款 4910.5 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公告发布日为 181.04 万元),以及本案仲裁费用和设计院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暂计为 50 万元)。以上仲裁请求金额暂计为 1.51 亿元。
云南旅游表示,由于本次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也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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