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 ( 688029.SH ) 公告,公司于 4 月 3 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 中科盛康 ")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 " 一种止血夹 " 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的理由不予支持,并作出如下决定:在专利权人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提交的权利要求 1-8 基础上维持 201410222753.7 号发明专利权有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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