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18 日,龙湖集团公告,董事会宣布于今天决议集团采纳《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以奖励和激励选定参与人为集团的持续运营和发展做出贡献。根据该计划,受托人将以公司提供的现金于市场上购买现有股份,并以信托形式代相关选定参与人持有,直至该等股份按计划规则归属予相关选定参与人为止。
该计划的目的及目标为 ( i ) 认可及激励合资格人士作出的持续高绩效贡献; ( ii ) 提供激励协助本集团保留其现有雇员及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及 ( iii ) 为其提供实现本集团的长期业务目标的经济利益。
该计划将根据计划规则,由执行委员会进行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董事会主席、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公司首席执行官、公司首席财务官以及公司人力资源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计划规则指示受托人购买股份、授予股份给选定参与人,归属股份给选定参与人等。
根据该计划,受托人可购买的最高股份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于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根据该计划可能授予个别选定参与人的最高计划股份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
该计划将自采纳日期起生效直至根据该计划购买的股份总额达到计划上限或董事会决定终止该计划。如已达到计划上限或计划终止,受托人不得继续根据计划规则购买股份,计划规则其他内容对仍存续的计划股份仍然具有效力。本公司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采纳的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于今天经董事会决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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