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12 日,龙湖集团发布有关盈利警告进一步公告,对比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影响后之股东应占核心溢利人民币 113.5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影响后之股东应占核心溢利预计录得约 35% 至 40% 的下降。
本公司进一步提供有关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的相关信息。对比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 128.5 亿元,预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录得约 20% 左右的下降,主要由于如该公告所披露的本公司地产开发业务的结算收入及结算毛利率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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