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最新资讯,福能东方(300173)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冯树彬先生签订了《业务合作合同》。根据协议,广州烽云将整体承包经营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塱宝西路 68 号的福能大数据产业园 A 座 IDC 机房及相关设备,而福能大数据则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此合作的有效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每年的承包费用定为 2,314 万元,额外的服务费用依据实际发生情况结算。该交易旨在提高福能大数据资产使用效率,并被认为符合子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2 月 6 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该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403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 年 12 月 6 日收盘时继续持有福能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福能东方成立于 1997 年 04 月 18 日,注册资本 73472.5698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于静,注册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朝东村大塘涌 47 号丰收街菁创社区项目一座二楼 209 室(住所申报)。主营业务为锂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3C 自动化生产设备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以及精密模切产品加工、IDC 数据存储和运营服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于静,董秘为于静(代),总经理为邹华,员工人数为 1570 人,实际控制人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96%)。
公司参股公司 20 家,中山翠科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中山松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1.64 亿元、14.11 亿元和 14.98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89.42%、21.15% 和 6.20%。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23 亿元、-3.05 亿元和 7013.90 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 -7920.00%、5.54% 和 122.97%。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91%、79.07% 和 76.80%。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 325 条,周边天眼风险 914 条,历史天眼风险 10 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 25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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