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 月 3 日泰和新材发布公告《泰和新材 :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其股东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间合计增持 0.0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 6.78%,截止 3 月 3 日收盘报 10.24 元。
股东增减持详情见下表:
根据泰和新材 2024 年三季报公布的十大股东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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