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快报 02-28
两部门: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keji1.html

 

钛媒体 App 2 月 28 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其中提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自动驾驶系统 智能网联 工业和信息化部 钛媒体 市场监管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