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何君怡 记者 顾元森)据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 月 18 日,郑某某 ( 男,58 岁 ) 因涉嫌猥亵未成年人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2 月 20 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王鑫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海口挑选演员期间,以指导舞蹈动作为由,对参加排练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接报警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 1 月 17 日将郑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有多名演员在网上爆料,称曾遭郑某某猥亵。王鑫律师表示,猥亵儿童罪是严重侵害儿童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犯罪,不满 14 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鑫认为,如果最终查实郑某某存在多次猥亵未成年人,则可能面临 5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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