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1 日,神木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 2.14 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详情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爱情最美好的样子莫过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2 月 14 日是情人节,很多新人相约在这个特殊的日子牵手登记。为满足新人多样化、个性化办理婚姻登记需求,神木市婚姻登记处、大柳塔镇婚姻登记处将严格执行 " 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 " 工作理念为新人办理婚姻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方式
2 月 14 日当天现场 " 抽号机 " 抽号预约
预约地点:
1. 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
(一楼 77、78、79 号窗口、二楼 204 室)
预约时间: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2. 神木市大柳塔镇南小区市民综合服务大楼,
大柳塔便民服务中心二楼(47、48 号窗口)
预约时间:
下午 14:00 — 17:00
二、特别提醒
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陕西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均为省外人员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任意一方需要提交经常居住地的居住证,可以在居住证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男女双方有一方在陕西内的居民无需提交居住证,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为陕西省内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2. 男方年满 22 周岁,女方年满 20 周岁。
3. 均无配偶 ( 未婚、离婚、丧偶 ) 。
4. 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 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三、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 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如有不符,应提前到有关部门进行更正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2.3 张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3. 本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交有效的离婚证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交丧偶证明。
4. 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需要提交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一审判决需要提交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生效证明。
5.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来源 / 神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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