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01-21
江苏为数据立法,代表热议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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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时代要如何用好数据?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审议。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为数据立法,要让数据 " 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

△ 江苏省人大代表,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葛斌

江苏省人大代表,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葛斌注意到,《条例》草案注重保护数据权益,确立了数据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通过规范数据处理行为的具体措施,为数据权益保护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保障了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了参与数据活动的积极性。" 我们作为国有的数据要素型企业,有需求也有义务在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中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与带动作用。" 在葛斌看来,《条例》草案提供了清晰且系统的规范框架,在数据流通交易、应用创新以及安全保障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具有深刻且长远的指导意义,在多方面的规定极具前瞻性与引领性,为数据产业的蓬勃发展绘制了清晰蓝图。

△ 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理工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张骏

今年省人代会,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理工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张骏提交了 " 关于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 的建议。良好的政策环境、扎实的数字基础设施以及规模庞大的数字经济体量,使江苏具备了发展数据产业生态先发优势。不过,在张骏看来,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以实现建链、强链、补链、延链等方面,江苏仍面临挑战。

他建议,要做好顶层设计,以江苏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为基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试点推行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导和激励措施;建立区域型发展数据产业示范基地,打造涵盖制造业核心领域的行业级应用场景,整合行业内外数据资源,推动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与运用。在强化数据流转方面,张骏建议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数据标准、规范和共享平台,推动建立省市县政府部门间数据的集成与共享,促进数据流通和资源协同。还要适当超前布局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以完备的新型基础设施创造应用新场景、牵引消费新需求。在促进数据商品价值流通方面,要大力发展各类数商,完善数据产业链、创新数据应用场景、探索数据价值释放机制,从而形成新型数据产业生态。

△ 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封孝权

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封孝权表示,他很期待《条例》实施,《条例》草案围绕促进数据产业化、数字技术创新与数据产业融合等内容,作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制度设计,以立法的方式引导、扶持数据产业发展。" 在数据应用方面,《条例》草案充分考虑数据应用的多个领域和重点场景,例如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农业生产数智化、公共服务数字化等,鼓励数据应用创新,支持数据要素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发挥创新引擎作用。" 封孝权说。

△ 江苏省人大代表、徐州市城市管理运行中心指挥长张盼盼

数据价值,只有置于应用场景中才能被充分挖掘,这也是江苏省人大代表、徐州市城市管理运行中心指挥长张盼盼的看法。因为工作的原因,近几年她一直比较关注政府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强化智能应用场景推广,加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条例》出台后将有助于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通和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张盼盼说,这对于维护江苏数据安全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实施后,我相信在我所熟悉的城市管理领域,通过数字化手段,一定能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安全智能。"

现代快报 / 现代 + 记者 徐苏宁 徐梦云 杜雪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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