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0 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黑龙江省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新闻发布会。省商务厅副厅长张国利现场介绍去年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情况及今年全省加力扩围实施 " 两新 " 政策。
去年全省以旧换新带动消费超 200 亿元
2024 年,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并同步出台了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各领域补贴标准及资金管理细则。
政策实施后,加快促进了汽车、家电、家装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消费。全省提交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申请 14.5 万台,销售家电 32.5 万台(件),销售家装厨卫商品 4.8 万台(件)。消费品以旧换新五个领域累计使用补贴资金超 24 亿元,带动汽车、家电、家装等领域消费超 200 亿元,切实推动了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让消费者享受更多实惠,消费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今年部分 " 国四 " 车纳入以旧换新政策
今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 2025 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的部署要求,黑龙江省加力扩围实施 " 两新 " 政策。
汽车报废更新领域,在商务部 2024 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 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报废符合补贴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 1.5 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领域,对个人消费者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新乘用车且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对个人消费者置换新购车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置换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
置换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3 万元。
1 月 20 日起扩围补贴 4 类家电、3 类数码产品
家电数码产品领域,2025 年 1 月 1 日起延续实施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冷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含台式、便携式、一体式电脑,不含组装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燃气灶(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 8 类家电产品的消费补贴政策。从 1 月 20 日起,黑龙江省扩围实施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 4 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政策。
上述 12 类产品中,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20%。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 3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同时,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 类数码产品,也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 15%,每件最高不超过 500 元。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陈悦
编辑: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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