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网 11-28
广电总局发布《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符合场景的任务设定、形象完好等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keji1.html

 

导语:虚拟演播包含综艺主持、虚拟演唱会、文娱活动和用户代理虚拟分身等。

IT 之家 11 月 28 日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日发布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 GY / T 411-2024,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IT 之家从《要求》获悉,数字虚拟人主要应用场景分为内容播报、交互客服、虚拟演播和内容创作等。其中内容播报包含新闻资讯播报 / 手语播报、电影 / 电视 / 专题片 / 纪录片介绍和直播带货等;交互客服包含虚拟客服、智能助手和交互问答等;虚拟演播包含综艺主持、虚拟演唱会、文娱活动和用户代理虚拟分身等;内容创作包含影视创作、视频创作、广告创作和游戏创作等。

数字虚拟人形象,应满足如下要求:

符合场景的任务设定,在人物形象、表情、服饰等方面得体、美观;

支持全身、大半身、半身不同景别姿态;

形象完好,不存在扭曲、马赛克、跳帧、破损、音视频延时、口唇不一致等情况;

支持装扮、服饰的更换;

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利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数字虚拟人应用主体对其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满足如下要求:

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应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处理个人信息应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处理个人信息前,应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方式、范围;

当对真实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进行编辑时,应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艾瑞网立场)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逗玩.AI

逗玩.AI

ZAKER旗下AI智能创作平台

相关标签

it之家 个人信息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服饰 直播带货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