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21 日,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为进一步优化丽水市国有资本布局,丽水市人民政府拟对市属企业进行重组、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21 号》,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 100% 股权无偿划转至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 " 经开区管委会 "); 将本公司持有的灯塔社区相关资产无偿划转至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 " 丽水市国资委 ");将本公司 98.10% 股权无偿划转至丽水市未来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 未来城乡建设 ")。
上述事项已经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灯塔社区相关资产不涉及产权变更或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 98.10% 的股权。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为丽水市未来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98.10% 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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