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据哈尔滨日报,11 月 21 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哈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
此次新推出的优化政策中提到,提高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核定倍数,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核定倍数由 20 倍调整为 25 倍。
优化公积金贷款购房地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在哈尔滨市主城 6 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按主城 6 区范围进行套数查询认定;在哈尔滨市其他区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所在区县(市)范围进行套数查询认定。
延长公积金贷款年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计算,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
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多子女家庭在哈尔滨市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上浮 30%,即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 104 万元,双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 1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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