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 月 20 日宝馨科技公开信息显示,王思淇、左越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2024 年 2 月 7 日 , 你们向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宝馨科技 ) 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称 , 拟自本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宝馨科技股份 , 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 含 ) 且不超过 2,000 万元 ( 含 ) 。2024 年 2 月 8 日 , 宝馨科技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8 月 7 日 , 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 , 你们均未增持宝馨科技股份 , 未完成上述增持计划。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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