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吴其芸)11 月 20 日,海昌海洋公园发布公告,海昌海洋公园近日收到一家银行的《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称,该银行及其他多家银行(以下简称 " 贷款人 ")与公司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包括 5000 万元的贷款本金,以及约 1380.34 万元利息,并已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到期,子公司尚未向全体贷款人偿还到期应付款项,要求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公告显示,海昌海洋公园已与贷款人积极磋商探讨解决方案,双方已就稳定该子公司及其项目经营管理、妥善化解风险等达成共识,关于延长还款日期或修订还款时间表等具体方案,公司预计近期将与贷款人达成相关安排。
海昌海洋公园方面表示,公司正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以结清未偿还款项,并寻求新的再融资机会。公司整体及各公园项目目前经营管理一切正常稳定。公司目前预计该事件暂时并不会导致本集团订立的其他现存贷款协议或银行融资违约。
此外,海昌海洋公园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自 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9:00 起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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