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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发布规范白酒生产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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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0 日,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告诫全市各白酒生产主体,严禁出租出借生产资质、严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白酒等。具体内容如下:

全市各白酒生产主体:

为规范酒类生产秩序,严厉整治白酒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净化白酒生产环境,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出租出借生产资质。全市各白酒生产企业(作坊)要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非法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生产资质,不得违法违规出租生产场地,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严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白酒。根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白酒,不得分装白酒。

三、进一步规范白酒委托生产行为。白酒生产经营企业委托生产白酒的应当委托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四、进一步规范白酒生产管理。各白酒生产企业(作坊)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管理,落实 "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 制度,按规定规范填写和妥善保存各类生产、销售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851-22222315

来源 酱香仁怀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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