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获悉,11 月 20 日该署启动七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本批次住房按照《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市民配租,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确定。
据悉,本次配租 2705 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布在深圳市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其中,光明区安联尚璟府项目 280 套、电建洺悦鹏著花园项目 365 套、龙光玖瑞府项目 138 套、安居凤桐苑项目 414 套,坪山区玖誉雅筑项目 186 套、燕澜和鸣花园项目 634 套,大鹏新区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 688 套。
根据规定,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认租本批次住房,需要同时符合多项条件。比如,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深圳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申请人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 1 年以上;申请人具备深圳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据介绍,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深圳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在配租方式上,认租家庭可线上认租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可在同一户型中认租一个或多个项目,但不能同时认租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本批次住房实行集中认租、公证摇号排序、审核公示并安排选房签约。合格的认租家庭按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租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记者了解到,本批次配租认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29 日,有意申请的深圳市民可在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官方网站提交认租申请。认租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认租情况,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进行资格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安排选房并开展租赁合同等各项工作。
文丨记者 李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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