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 月 19 日金正大公开信息显示,临沂民营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2 年 3 月 1 日 , 民营投资基金作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金正大或上市公司 ) 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 向管理人金正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出具《重整投资人关于未来经营的业绩承诺和经营承诺确认函》 ( 以下简称《确认函》 ) 称 ," 自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第一年 , 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销售收入不低于 80 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 , 重整计划执行期内每年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目标增长均不低于 5%"。2022 年 4 月 25 日 , 法院裁定批准前述重整计划。2022 年 4 月 29 日 , 民营投资基金通过金正大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公告中披露前述内容。根据金正大披露的年度报告 ,2022 年和 2023 年 , 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9.82 亿元和 -9.71 亿元 , 与民营投资基金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开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确认函》相关内容相差较大。民营投资基金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相关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处罚决定如下:
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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