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19 日,据厦门国资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 9 月 26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落实新 " 国九条 " 及一揽子增量政策要求,推动我市国有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市国资委与厦门证监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管协作机制。
本次合作以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动我市资本市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建立了有关厦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 监管信息共享 "" 重大问题磋商 "" 联合防范处置风险 "" 联合调研培训 " 等四项合作机制,提出了五大工作任务:
一是推动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压实信息披露责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市值管理,引导市属国有上市公司积极通过产业化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转型升级。
二是推动我市国有企业用好资本市场工具。鼓励符合条件、资质优良的国有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申报发行 REITs 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三是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强化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从严查处国有证券发行人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行为。
五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按照 " 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 的要求,联合做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私募基金风险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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