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因向借款人转嫁二手房按揭贷款抵押评估费,被罚款 30 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同时,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张丽莉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向借款人转嫁二手房按揭贷款抵押评估费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据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21 日,负责人为马红霞。经营范围包含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为缪建民,注册资本为 252.2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大股东,持股 18.06%。
2024 年前三季度,招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 2527.09 亿元,同比减少 2.91%;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 1131.84 亿元,同比减少 0.62%。
2024 年前三季度,招商银行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57.02 亿元,同比下降 16.90%。其中,受代理保险、基金、信托收入下降影响,该行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74.05 亿元,同比下降 27.63%。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招商银行资产总额 11.65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5.68%;贷款和垫款总额 6.76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84%。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7.99%,较上年末下降 1.03 个百分点。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招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 635.5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9.78 亿元;不良贷款率 0.94%,较上 年末下降 0.01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432.15%,较上年末下降 5.55 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 4.06%, 较上年末下降 0.08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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