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12 日,兰州新区印发《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涵盖了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资格管理、配租管理、租金管理等内容,明确了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支持政策、房源筹集渠道、准入条件、申请审核流程、租金分档标准、使用规定等,进一步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新修订的《办法》,增加可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闲置住房和土地等筹集建设(以发展保租房为主);调整户型面积,新建的成套配租型保障房,户型面积由原 70㎡为主,最大不超过 90㎡,调整为以面积不超过 120㎡的中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 140㎡;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户型面积由原 40㎡调整为 50㎡。
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取消申请人具有新区户籍或居住证,且在新区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或自主创业、企业在新区注册登记 3 个月以上的条件,调整为新区城市居民、自由职业者,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进城务工农民等在新区工作、生活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人员均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并简化审批程序,基本达到申请即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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