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冉黎黎)11 月 11 日晚间,金字火腿(002515)披露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金字火腿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共青城笠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笠恒投资 ")、共青城银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笠、张娴签署《关于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银盾云公司 ")12.2807% 股权以约 4.28 亿元转让给笠恒投资。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银盾云公司股份。
金字火腿表示,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出售房产金额 136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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