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11-11
江阴苗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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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酒驾

很多人误认为

只要不是当天饮酒后立即驾车就没事

实则大错特错

案 情 简 介

2024 年 10 月 25 日 8 时 30 分许

长泾镇开元路兴园路口

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

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因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受伤严重

所幸无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时

道路上车辆较少

且没有其他车辆干扰

驾驶员在没有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

怎么就突然撞了上去呢

事故发生后

肇事者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并第一时间报了警

民警即刻赶往医院调查

对双方进行了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

小轿车驾驶人苗某

血液酒精含量为 109mg/100ml

面对检测结果

苗某十分惊讶

表示自己当天并未饮酒

但承认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餐喝了酒

他自认为经过一夜休息已经酒醒

便驾车出门了

未料却发生了事故

......

目前

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

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阴交警温馨提示

饮酒后体内酒精完全消化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代谢时间因人而异,当度数高或者大量饮酒后,第二天醒来后常常会有隔夜酒精未被分解,若此情况下再驾车上路会严重影响驾驶操作,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如前一晚饮酒过量,请注意保持充足的休息,最好间隔 24 小时后再驾车上路。

来源:平安江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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