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公办养老机构因其公益属性,在兜底线、保基本、促普惠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怎样持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市民若想入住应该如何申请?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天津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孤寡、空巢、留守、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入住评估轮候是指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本市户籍老年人,经评估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按照该办法规定进行轮候,并安排入住相应公办养老机构的制度。
据介绍,本市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市退休职工养老院(第一老年公寓)、市养老院(第二老年公寓)、市听力障碍康复中心(第三老年公寓)、市肢体残疾康复中心(第五老年公寓)、市失智老人康复照料中心(第六老年公寓)和各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兴办的,以收住政府兜底保障对象为主的公建公营养老机构。
该办法明确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有基本保障对象、优先保障对象和社会服务对象三类。其中 " 基本保障对象 " 包括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中的老年人(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包括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 优先保障对象 " 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政策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 80 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中的老年人;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因见义勇为致残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孤寡、空巢、留守、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 社会服务对象 " 是指养老服务基本保障对象、优先保障对象以外,其他失能失智老年人或 80 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办法》规定,入住评估轮候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按照提出轮候申请、受理审核、入住评估、审核批准、入住办理的程序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中的老年人申请入住由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向公办养老机构代为提出;其他养老服务基本保障对象、优先保障对象和社会服务对象申请入住,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办养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流程您可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查询。(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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