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11-07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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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7 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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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强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国家监察委员会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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