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西安市教育局发布 " 关于 9 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的通报 "。
案例一
西安优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新城区长缨路华东万和城 1 幢 2 单元 12 层 21202 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2100 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西安新城诠心思远教育培训学校在新城区幸福北路 57 号附 1 号超出许可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新城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机构作出罚款 15000 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强某某,身份证号码:610302********2016,以个人名义在碑林区泰华金汇时代 B 座 3 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碑林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3000 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西安新一科技有限公司在莲湖区丰盛路北侧崇美口腔 2 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莲湖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20600 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
陕西壹学职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莲湖区北大街 209 号院内 3 号楼 102 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莲湖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13600 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
张某某,身份证号码:610523********0519,以个人名义在未央区汉城街道楼阁台村丰产路 98 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未央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26088.46 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七
西安乐知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规组织社会性竞赛活动。雁塔区教育局现场叫停违规竞赛行为,约谈负责人,并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60000 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八
薛某,身份证号码:610121********1885,以个人名义在纺织城街道办枣园刘社区姑娘楼 1-3 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灞桥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2520 元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九
张某某,身份证号码:610424********2646,以个人名义在雅居乐铂琅峯小区 16 号楼 102 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长安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3000 元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 / 西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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