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3 日,广西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调整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通知指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原来按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3.5 倍加上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的 0.5 倍计算调整为:按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3.5 倍加上自申请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核定可贷额度。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自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其租赁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 90% 后,恢复使用本次调整前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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