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4 日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发布最新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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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 赏 公 告
(2022)鄂 0504 执 90 号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李焕明与张长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长美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特发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张长美基本信息:
张长美,女,1963 年 4 月 9 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办五龙村一组 1-17 号。
执行标的:
294660 元及利息。
凡向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举报张长美财产线索有效信息的,将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 5% 来给举报人支付现金奖励,奖金上限为 15000 元。法院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电话为:0717-6672030。
特此公告。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三峡商报、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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