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 月 24 日四环生物公开信息显示,陆克平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作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江苏阳光 ) 实际控制人 , 因涉嫌内幕交易罪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等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2023 年 10 月 9 日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案件出具《刑事判决书》 ( ( 2023 ) 苏 12 刑初 10 号 ) 。上述事项属于江苏阳光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你未及时向江苏阳光告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和被刑事处罚事项 , 导致江苏阳光未及时履行前述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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