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 10-22
四川达州:调整购房入学政策,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至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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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网讯:10 月 22 日,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房地产业回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业性用房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 300 元消费券补贴,最高不超过 3 万元消费券。对在中心城区购买产权车位(库)的,按照数量给予每个 5000 元的财政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 10000 元。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双职工(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 120 万元,单职工(仅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 100 万元。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二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 10 万元,三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 20 万元。实行住房公积金 " 又提又贷 "" 代际互助 ",全面开通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首付比例。购房者购买住房时,各金融机构按照本条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相关房贷政策。在达州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住房、名下拥有的商品住房无房贷或者已结清相应房贷的,均视为首套住房。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贷款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 15%。

调整购房入学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以及户籍证明,其适龄子女可以获得购房所在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排序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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